新的长征!
德国朋友的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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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11-29 00:00:46
今天早上重回农大华家池. 这次回到杭州, 被乐乐抓破了眼镜. 这副眼镜迟早会被她抓破的, 我从她出生后就想到了. 而笑笑可是抓破了我两三副眼镜. 小孩子你一抱他(她), 他们就会抓你的眼镜, 如果你是戴眼镜的. 而我也确实该换换眼镜了, 这一副已经戴了两三年了.
我的所有眼镜都是阿辉这里配的. 原来我住在景芳, 常常去农大, 所以认识了阿辉. 一转眼他开眼镜店已经历史不浅了. 喜欢到他这里配镜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店边上有个美丽的华家池.
这次配镜跟以往不同的是: 我一下子配了两副. 是啊, 如果一副眼镜突然破了, 我可以随时拿处另外一副. 而且平时可以换一下. 生活需要有准备, 而且需要不同的色彩.
巧合的是, 我刚去了趟浙江省作家协会. 晚上就有其会员给我在留言. 她远在德国. 刚在网上连载她的新小说"单身节里的单身女人". 尽管我们相识已经有20年, 我还只是是第二次看她的作品. 这算得上是网络小说, 我也喜欢这种风格, 已经一改几年前出版的那部长篇, 尽管还是以爱情为主题.
晚上早早就睡了, 和女儿们差不多一起入睡. 也许是心情放松的缘故, 总感觉很疲倦. 其实中午请老婆到家边的一个小资餐厅吃完中饭在家睡过的, 怎么一到晚上又不想出门了. 睡到夜里11点多, 重新爬起来. 刚好大姐回来, 于是聊了一回天, 想看刚制作完毕的两次大赛的颁奖晚会光盘, 结果电脑居然读不出来. 于是想起了小徐的小说. 一口气读下来, 确实可读.
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不过确实写得不错. 我特意在此引用其中写到的一个典故:
一位绅士与一位女士共享鱼水之欢,事前说好绅士要付50美元。
第二天早上,绅士递给女士25美元便准备离开。女人叫住他,让他付清剩余部分,并威胁说:“如果你不把钱给我,我就上法庭上告你。”绅士大笑:“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告我。”
第三天,绅士真的收到了法庭的传单,他惊讶不已,急急忙忙找自己的律师商议。他的律师说:“这种事她不可能赢,但去听听她怎么样陈述这件事一定会很有意思。”
在法庭上例行程序完后,那位女士的律师以这样的理由向法庭陈述:“法官大人,我的委托人就是站在这儿的这位女士,是一片土地的所有者,那是一片四周灌木丛生的花园。这位女士同意将这块地方在一定的期限内租给被告使用,租金为50美元。被告拿到了土地后,按出租这地土地的目的尽情使用了它,但撤离时却只付了25美元,是原定租金的一半。我们的租金并不高,所以我请求法官大人裁决,让被告付清余款。”
被告律师被原告律师的呈辞逗乐了,所以临时决定改变原来准备好的呈辞风格。他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承认这位女士的那块地确实不错,但也确实使用了一会,从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乐趣。但我的委托人在这片土地上发现了一口井,他把他的石头垒在井沿将抽水管放入井内不断地上下抽水。一切劳动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所以我们认为他的劳动使这块土地得到了更好的滋养,足以弥补他少付的25美元。而且井口过于宽大,使我的当事人付出了加倍的体力。所以我希望法官大人判决我的当事人无罪。”
女士的律师这样回击道:“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也承认被告确实在她的土地上发现了一口井,也确实像被告律师描绘的那样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那是因为被告自己的抽水管过细引起的。但如果被告不知道这口井的存在的话,他绝不会租用这块土地。而且在撤离时,被告搬走了他的石头、抽水管及水泵,让井变的更大了,而且很容易招至小孩子来添麻烦。因此,我恳请法官大人判被告有罪。”
结果该案以女士获胜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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