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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站空间寄放协议看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定问题
电子商务需要一个稳定的平台,但是中国现在做得很不好。中国的电子商务在很多的方面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就像现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服务条款中,也存在着很多的漏洞,而这些潜在的漏洞,直接或间接影响到顾客对“电子商务”这一网络营销行为的信任度。
而我也只想从有关的服务条款中,选取一些,谈一点我对于网站寄放空间寄放协议看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定问题。
一,“用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万网管理其网站,可以利用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而这一点在我看来,在很大的程度上只是一个书面的表达而已,明显的一个形式主义。顾客“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我想,顾客是上帝这一说法,不应该仅仅应用于现实的买卖中间,在网络这样的一个虚拟世界中,必然也是应该的。而顾客要选择怎样的一个信息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理所当然是顾客的事情,我们无权干涉。也正是居于这一点,对于上面所谓的顾客自行决定的保证说法,感到可笑。这样的一个本身就理应存在的服务概念,出现在这一第一条款,未免有点怀疑,让我怀疑,网络服务是否没有可以强调和说明的东西了,而它只是在形式地牵扯一些概念来混淆顾客的视听。或许,我这样的怀疑有很大的偏激,但同样的作为一名顾客,我必须为了自身的利益着想,我需要为自己的付出寻得保障。
二,“用户运行有关的CGI程序应根据万网有效的服务体系列表和服务档次的具体要求执行。”
CGI具有程序的调试作用,而一般的电子商务网站,它掌握着CGI的作用,不允许顾客自行进行调试。这一点我们姑且得到谅解,但是,这里所谓的“具体要求”这样的一个含糊的词汇,让我们如何接受。何为具体要求,这样的具体要求到底在怎样的一个情况下才可以作出适当的反应。而到了真正的要实施具体要求的时候,网站又是站在哪一边,会是顾客一方,还是,仍然是那句话:具体的具体分析。在利益的驱动下,矛盾的产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而现行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还在一个探索阶段,很多的过失现在的法律还很难得到解决。现在生活中的法律早已运行了那么多年,它尚在一个不断的完善阶段,更何况这样的一个新兴的产物。含糊的词汇,或许暂时的避开顾客的追问,但要想有一个更远的发展,这样的躲避绝不是一个对策。顾客需要一个保障,同样,电子商务网站亦不可缺少。
三,“因万网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万网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万网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这里所指的情况,必然让我想到,不同的网站在经营管理上是否会有不同的管理理念,而到时是否会出现顾客和原有的网站之间达成的协议得不到实施而成生矛盾。届时,双方又将如何解决争端,现有的法律是否已涵盖了次方面的内容,可以给顾客与网站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很不幸,网站倒闭,那么造成的损失又将记入谁的名下。难道,我们在选择的时候,要抱有一种上苍保佑的心态,让我们选到一个没有半点风险的网站。事实是,现在的危机意识告诉我们,我们需要的是时刻提高警惕,“滑铁卢战役”会时刻光顾我们的身边。现实社会的趋利意识也告诉我们,现代的人很少做没有回报的投资,以利换利是现代人的一个观念。网站需要的是顾客,而顾客的吸引,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的购物保障。“YES
OR NO”它的说服力远远大与“应该OR不应该”。
四,“因用户过错、违反法律或者本在线条款等原因,万网提前通知用户后可以提前终止服务”;
“如果因万网原因造成万网服务器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万网以天为单位向用户赔偿损失。如果万网及其服务器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用户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万网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该型号网站寄放年基本费用的总额为上限。”
两条内容,同样是失误,但我看来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偏袒网站的,主动权永远掌握在网站。对顾客来说,它提出的“提前”是一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这样的言辞值得信任吗?“万网以天为单位向用户赔偿损失”,很可笑,现在的损失还有以时间来衡量的,难道不知道,机遇与挑战尽在瞬息之间,一秒之间就可以差之万里。而这里的以天的赔偿是早已规定的一个数据还是按照损失的实际数据?所有这些都在掩盖着什么:责任?义务?
……
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定问题,当然还存在着很多。或许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几则投诉中找到些什么。
“我购买了万网公司的标准企业B型主机(NT),我的域名是:yevery.com。他们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先直接关了我的网站,然后才来信通知我说网站太耗他们的系统资源。我1000多块跟他们买了的东西,当时也没×网公司也没说明多少访问量就超出他们的范围,如果真的是因为我的网站太耗系统资源,他们也得必须想和我取得联系,然后才做出行动,怎么可以这样直接先关了我的网站后才跟来信通知我呢?这样让我们的客户无缘无故就不能登陆我们的网站,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正泰新网更差,我交钱34天,也没给我注册好。被别人在第34天注册了。
我打电话投诉后,办理我业务的业务员:向海龙竟然打电话来骂我。
原来免费的URL转发竟然成了付费的,我KAO。我还有两个域名哪,客户的有5个。我KAO,这钱怎么算。我KAO。我买的时候说是免费的,如果现在要钱,我就告他们违约。必须把这件事大大宣传才行。我明天打电话再与万网沟通一下。这可比263收费严重。”(摘自万网投诉)
……而我选择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样的牢骚或许有很多的主观,但言为心声,倾听顾客的声音是绝对必要的。从中我们是否可以看到些什么,留待我们的是思考,是探索?不能否认我们的电子商务还在摸索阶段,牢骚也罢,不满也好,关注它的成长,投入我们的努力是必须的,因为一样,它和我们一样需要的是长大的机会,长大的渴求。
国贸01戊班,20,孙丽娟
这是本人在30分钟内指导完成的一篇文章,时间为200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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